意昂4官网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考核管理规定
沪音院社教〔2025〕7号
为进一步严格教学考核管理🥝,保证我院的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,制定本考核规定👷🏿♀️。
第一条 在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🏊🏿♀️,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🫅🏽⚧。
第二条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(30%)和考试成绩(70%)组成⛑️,均采用百分制计分。课程成绩及格标准👨🚒、毕业成绩标准、学位成绩标准详见《意昂4官网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标准》。
第三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考试,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,经意昂4批准后允许缓期考试,缓考课程不得申请二次缓考。学生必须按照意昂4规定的时间🚶🏻➡️▪️、地点参加缓考🚖,未参加者作旷考处理。
第四条旷考👩🏽🦲、考试违纪🤰🏽、考试作弊的学生🍑,课程成绩以零分计;不予补考,须申请重修👦🏿。
第五条一学期内🧑🦰,单门课程缺课(包括请假课时数)超过该课程教学课时三分之一者,取消其考试资格,须申请重修。
第六条课程补考成绩最高以60分记📣,补考不得申请缓考🏊🏿。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,必须办理重修手续,该课程成绩按重修考试实际得分记入。
第七条学生对成绩有异议,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🙆♀️,填写《意昂4官网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复核申请表》📏,提交意昂4👨🎓,由意昂4核查,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作相应处理;逾期不予受理。
第八条考试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𓀆。专业主干课🆓、专业基础课、通识课考试根据意昂4统一安排进行。
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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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月9日

